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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部門】市醫保部門負責人就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便民惠民配套措施答問

      來源:武漢市醫療保障局 發布日期:2023-02-14 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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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醫保部門負責人就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便民惠民配套措施答問。

      一、職工門診統籌改革后還可以在就近的醫院看病、藥店買藥嗎?

      答:在前期544家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和29家定點零售藥店試點的基礎上,我們將138家社區衛生服務站、1000家定點零售藥店新增納入門診統籌保障范圍。參保群眾可以憑醫保憑證,在這些定點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中就近選擇就醫購藥。近日,我們將盡快把所有符合條件的醫療機構和藥店納入職工醫保門診統籌結算范圍,為參保群眾提供更多選擇、更多便利。

      二、在門診統籌定點零售藥店購藥可以報銷嗎?

      答:參保職工憑處方可以在門診統籌定點零售藥店購買醫保目錄內藥品。符合醫保政策范圍內的購藥費用,在年度累計達到門診統籌起付線后即可享受門診統籌待遇,在職人員暫按照60%比例、退休人員暫按照68%比例給予報銷;在醫院就診和購藥的,按照不同醫院的報銷比例,分別予以報銷。

      例如:李大爺是退休職工,因心臟疾病做過心臟手術,在門診統籌定點零售藥店購買相關治療藥品,共花費760元,其中醫保目錄內購藥費用為710元。710元除去門檻費500元,可報銷(710-500)*68%=142.8元。今后,李大爺再在門診統籌定點醫院和定點藥店就醫購藥,不用再計門檻費,可報銷費用全部按政策規定的68%比例報銷。

      三、定點藥店藥品價格能否和醫療機構一樣?

      答:因進貨渠道不同,藥品銷售價格在藥店之間、藥店和醫療機構之間也不盡相同。本著惠民利民原則,我們將參照公立醫療機構藥品價格,與定點藥店協商談判,來確定醫保目錄內藥品銷售價格,最大限度的降低藥品價格,為參保職工提供更多的實惠。下一步,我們將加強定點醫療機構與定點藥店價格協同管理,使醫院和藥店的藥品價格更加合理,為參保職工購藥提供更多便利。

      四、醫院沒有藥,但有些藥在藥店買價格又太高,怎么辦?

      答:我們鼓勵醫保定點零售藥店自愿參與藥品集中帶量采購,目前,武漢市已有部分醫保定點藥店積極參加了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如胰島素等部分藥品價格已大幅下降。下一步,武漢市將組織發動定點藥店參加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加強協議管理,降低藥品銷售價格,減輕群眾藥費負擔。

      五、改革后慢病參保職工到醫院開藥會比改革前更方便嗎?

      答:武漢全市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已經開設便民門診,免收掛號費、診療費和基層醫療機構一般診療費中的個人支付部分,進一步減輕參保職工門診就醫的費用負擔。對慢病患者可以開具最長3個月的長期處方,避免頻繁往返醫院。

      六、參保職工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看病,有些藥買不到怎么解決?

      答:目前,我們正在優化基層醫療機構藥品配備,使基層醫療機構可以按照參保職工治療的需要來配備藥品。武漢市正在加快試點將基層醫療機構與藥品物流企業進行銜接,互通藥品需求信息,加強藥品配送聯動,方便參保職工在家門口就能“一站式”解決就醫購藥需求,也可以通過流通企業直接將藥品配送到參保職工家中。

      七、改革會不會影響,門診慢特病待遇?

      答:不會。門診共濟和門診慢特病是兩項單獨的保障政策,分別記賬,費用互不擠占。以前只有門診慢特病的費用可以報銷,不是門診慢特病的,比如感冒、腸胃炎等都只能用個人賬戶的錢,改革后這些門診費用超過起付線的部分也可以報銷,由統籌基金支付。目前,我市門診慢特病病種數已由28類擴大到37類,可以更好地保障患病群眾需求。

      八、實行門診統籌后,費用結算會不會不方便?

      答:不會。參保人無需攜帶實體卡,可直接在手機上使用醫保電子憑證進行結算。醫保信息系統可以自動計算出門診統籌的相關費用,無需過多的等待,參保人可以通過發票和結算清單了解費用明細。同時,為了提高參保職工的門診統籌費用結算效率,減少其結算排隊時間,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將按要求增設職工醫保門診統籌結算窗口,優化流程,參保職工就醫購藥更加方便快捷。

      編輯:賴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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